上海数字法院,这样助力社会治理→

剧情提要

身边小案件 蕴含社会治理大智慧

《小案大治理》第二季第六集!

当前数字技术、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发展日新月异,上海法院正积极推进数字法院建设,通过新兴技术手段构建应用场景,将司法数据与相关政府部门和机构互联互通,从而提高审判质效、促进社会治理。

本集《小案大治理》通过两起案件,讲述上海法院如何运用数字化应用场景助力社会治理。

商户意外跌落起诉商场,医保基金如何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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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胡先生是某商场的租户,2023年11月17日中午,胡先生误入商场的管道井,发生了高坠事故,后被鉴定为九级和十级伤残。协商赔偿未果,胡先生遂将商场业主和物业公司起诉至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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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案件审理中,主审法官程纪儒发现,原告胡先生花费的16万元医药费中,11万余元是由医保基金垫付的。如果该案经审理后法院判决被告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那么,医保垫付的11万余元则应由医保机构向被告追偿。

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按照法律规定,伤者医药费应由侵权人赔偿。但实际操作中,按照就医习惯,不少伤者会使用医保就医。如果医保机构不了解案件情况,对于医保基金垫付的部分医药费就无法向侵权者追偿。类似上述的案件并非个案,然而每个案件都邀请医保部门通过旁听庭审等方式了解案情显然并不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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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守护好老百姓就医的“钱袋子”,2023年9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牵头建设了“医保基金追偿信息共享与协同治理”数字法院应用场景。通过该应用场景,法院后台系统自动抓取涉医保的生效判决数据,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推送给上海市医保局,再按属地原则推送到各区,以便后续追偿,最大限度追回医保基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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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识别“看上去正常”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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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近日受理了一起表妹申请宣告患有精神疾病的表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案件。

开庭前,法庭已经拿到了由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民事行为能力鉴定书,确定被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案件本身并不复杂,但是主审法官白云在审理案件中了解到,被申请人如果没有按时服药,间歇性的发病就会导致行为异常,但是服药后,外人如果只是与他短暂简单接触,很难发现他的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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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表示,像这个案件的当事人一样,有不少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服药后病情可能会得到暂时的控制,让人无法分辨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当其在行使某项民事行为的时候,比如公证遗嘱时,可能会导致公证存在一定的瑕疵,从而引发争议和诉讼。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从2024年初开始,静安区人民法院和公证部门开始探索构建“立遗嘱人行为能力信息与公证部门信息共享”数字法院应用场景,将相关法律文书信息(即上海法院系统宣告公民行为能力的相关信息)自动推送、同步共享给上海市公证协会的信息系统。通过数据共享,公证部门可以迅速准确识别前来公证的人员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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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通过这样的核查,既‌提升了服务效率,也‌增强了公证公信力。目前这一应用场景已经在全市范围推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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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启动数字法院建设以来,通过破除数据壁垒和信息不对称带来的社会治理盲点、难点、堵点,从“抓末端、治已病”向“抓前端、治未病”延伸,推动社会治理更加精细和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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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编辑:丁易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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