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及本市定点**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市、区两级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评估,拟将3家**机构和11家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1家零售药店的经营范围进行调整。根据本市长期护理**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市、区两级长护险经办机构组织评估,拟将1家护理服务机构纳入长期护理**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其中,金山拟新增1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自即日起7天,即10月21日至10月27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咨询电话12393。

拟新增医保定点**机构名单


拟新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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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变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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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新增长期护理**

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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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市医保局

编辑:程佳域

责编:俞萝寅、程佳域

审核:陈建军、林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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