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批准开除党籍后,“内鬼”张平被逮捕!

摘要:张平被逮捕

图片[1]-中央批准开除党籍后,“内鬼”张平被逮捕!-萌番资讯网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0月16日消息,贵州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张平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张平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图片[2]-中央批准开除党籍后,“内鬼”张平被逮捕!-萌番资讯网
张平(资料图)

张平长期在纪检系统工作,今年4月3日在任上被查。

公开资料显示,张平出生于1964年8月,湖北南漳人,在贵州工作多年,曾任贵州省纪委监察综合室副主任、主任,省监察厅副厅长,贵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贵阳市委副书记等职,2016年11月任安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次年1月任安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7年4月,张平任贵州省纪委副书记,2018年2月又担任了贵州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直至被查。‍

10月7日,张平被“双开”。通报称,张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无视组织原则,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清廉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工作要求,违规干预和插手执纪执法活动;执纪违纪,执法犯法,把组织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长期与私营企业主深度“捆绑”,大搞权钱交易,严重损害了纪检监察干部形象;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推进、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张平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贵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本月还有一名曾任省纪委副书记的干部被查。

10月8日,广东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原主任委员梁万里被查。

公开资料显示,梁万里,男,汉族,1953年6月生,广东阳江人,中共党员,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

梁万里长期在广东工作,曾任阳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湛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2006年2月,梁万里任广东省纪委常委,2007年5月任广东省纪委副书记,后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

“上官汇”注意到,除了张平之外,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直接通报过多名在任省级纪委副书记被查处的消息,包括:山西省纪委常务副书记杨森林,广东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钟世坚,吉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邱大明,辽宁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杨锡怀,河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陈玉祥。给予他们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均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

2015年3月,中办印发《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明确,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副书记由中央纪委会同中央组织部提名、考察。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69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