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优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
“芭比娃娃”,这个1959年被创造出来的美式**玩具,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全球化的象征之一。它在抵达消费者之前需要穿越多个**和地区的诸多**领域——劳动法、环境法、质量保障法、互联网销售**规范、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各国的海关与税收制度、国际公约与WTO规则、反倾销法与反垄断法等。从**角度看,“芭比娃娃”也是全球化时代国内法、外国法与国际法彼此交织、相互联动的现实缩影。
窥一斑而知全豹。当一个**的生产、制造与消费,规模性地溢出了该国的物理疆域,便到了“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的新阶段,特别需要专业人才培养的跟进。近年来,**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优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政策,积极支持相关**院校开设涉外**、国际仲裁的研究生专项,以期通过补齐人才短板,更好地保障**、企业与个人日趋增长的海外利益。
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应当深刻意识到**是一种文化造物,而不仅是一套逻辑规则。美国文化人类学家吉尔兹说:“**是一种地方性知识。”在各个**“白纸黑字”成文规范的后面,是政治的基本结构、文化的习惯信念以及复杂社会关系的长久积淀。
例如,在与一些东南亚**的跨国**合作中,当地的纠纷解决机制往往依赖于正式**与非正式习惯的结合。宗教领袖或社区长者在纠纷解决中扮演重要角色,他们的裁定甚至比**判决更具有影响力。这种对社区权威的尊重根植于文化传统,而不仅仅是**条文的要求。如果涉外法治人才只依赖书面**和制度条文,忽视了这些深层次的文化背景,相关**建议可能会难以被当地接受或实施。
这是在美泰玩具公司设计中心拍摄的芭比娃娃模型。
因此,涉外法治人才的有效培育需要对域外**有准确、深入的理解,尤其是对域外**运行背后的政治环境、社会结构、文化习俗与人际网络建立细致而深刻的体悟。这就要求我们的**工作者在国际化的多元情景中训练出更细致的感受力、更灵活的适应力以及更广阔的开放力。从教育学的视角出发,涉外法治人才核心能力与关键素养的培育需要更多依赖沉浸性“习得”,而非简单的知识性“灌输”。
基于这样的认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创新之路不应以“课程为中心”,而要以学生和场域为中心。换言之,有多少学生能够通过各种交流项目、培训安排、暑期学校、实习计划、研究参访、学位合作到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外部法域生活和学习;他们可以在这些地方或机构生活、学习多长时间,有没有对当地社会与**实践的发现、探索与体验;除了把学生送出去,有没有努力接受国际交换学生,促进**学生与国际学生同堂学习,从而创造国际交互的国内环境……这些因素可能比让学生在课堂里具体上什么专业课要重要得多。
就政策制定而言,也应该把支持重心从“课程”转向“学程”,重点关注学生能否“以他乡为田野、以世界为课堂”,以真正锤炼和塑造在不同法域的求生能力与职业素养,鼓励深度触达涉外**实践的鲜活现场,进而更大程度地嵌入国外与国际的**协作真实网络之中。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人类学的研究方法、商学院的项目设计可以为优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路径提供启发。从人类学的研究方法角度看,“以他乡为田野”是人类学的理念中枢。通过田野调查的方法训练,可以赋能学习者通过当地的人际网络深入理解外域社会,从而获得理解社会与**的深层知识。这种方法不仅可以为学术研究提供理论洞见,还能有效锤炼在跨文化、跨国别情景下的嵌入、交际、同理与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从商学院的项目设计角度看,“以世界为课堂”是国际化商学教育的轴心。一些世界顶级商学院全力推进的“全球沉浸”计划,便是通过安排学生前往特定**或地区生活、工作,让他们直接体验和理解当地社会、经济与**运作,以及更为重要的,获得对商业乃至全球事务的他者视野。
两个学科用语不同,但理念近似。它们都强调“理解他者”与提升跨文化洞察能力。这是需要在沉浸式学习中才能习得的能力。新形势下,涉外法治人才的有效培养可进一步结合**人类学的洞察、教育学的情境学习理论以及商学院的项目设计方法,进而逐步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涉外法治人才。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建立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服务、法治人才培养的工作机制。这要求我们跳出课堂教育的认知窠臼,采用更加多元开放的培养模式,以适应日益复杂的跨国**挑战。不仅要重视理论知识,还应通过沉浸式学习和国际实践提升学生在不同**环境中真实的感受力、适应力、开放力。**院系应当在“走出去”与“请进来”上多下功夫,在国际法治***勇于、善于发出时代强音,为维护**利益提供更为坚实的保障。
(作者: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熊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