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李传良贪腐案情公布


10月11日,《人民**报》刊发牡丹江中院关于鸡西市原副市长李传良贪腐案的公告。

公告显示,李传良案涉案资产超31亿元,包括侵吞、骗取公共财物约29亿元,受贿约4892万元,挪用公款约1.1亿元,以及擅自使用国有资金注册公司、擅自决定由其实际控制的公司承揽工程,违法所得及收益约7325万元。

公告还显示,李传良使用违法所得投入到其个人实际控制的公司、项目中,用于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房产开发、工程建设等,以及购买房产、车辆、土地、设备等。案发后,司法部门扣押、冻结资金约人民币14亿元、查封1021处房产、查封土地、滩涂27宗、查封林地8宗、扣押**38辆、扣押机械设备10台(套),冻结18家公司股权。


李传良(资料图)

据**公告,犯罪嫌疑人李传良,男,1963年9月27日出生于黑龙江省鸡西市,汉族,硕士研究生文化,鸡西市财政局原局长、鸡西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原主任、鸡西市原副市长、鹤岗市原副市长。因涉嫌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于2020年7月10日被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同年9月20日被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李传良于2018年11月15日逃匿境外,2020年12月1日黑龙江省**厅对其发布通缉令。

2020年9月8日,中央纪委**监委网站发布《腐败分子携款外逃如何追?》一文,文章指出,“李传良人赃俱获,只是时间问题。因为这些年的实践表明,世上没有法外之地,更没有避罪天堂,外逃不是出路,外逃人员逃得再远,也难逃党纪国法的严惩。”

今年2月公布的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披露了2023年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取得的成果。其中提到,纪检监察机关集中力量查办跨境腐败案件,追赃挽损102亿元,“天网2023”行动追回外逃人员1624人。

“上官汇”梳理发现,近期有多名外逃人员被遣返回国。

8月28日,中央纪委**监委网站通报,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姜诚君近日在境外落网并被遣返回国。

姜诚君是海通证券副总经理兼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涉嫌严重职务犯罪,今年7月外逃。上海市纪委监委8月对其立案审查调查,办案机关积极开展国际执法合作,将其缉捕归案。

3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说,****开平支行原行长许国俊贪污挪用巨额公款后潜逃国外20年,经持续追逃被强制遣返,广东检察机关依法起诉后其被判处无期徒刑,彰显有逃必追的坚定决心。

“上官汇”注意到, 2023年12月13日,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对****开平支行原行长许国俊贪污、挪用公款案进行公开宣判,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对被告人许国俊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犯罪所得及其孳息予以追缴。

经审理查明,1993年至2001年,被告人许国俊利用担任****开平支行办公室主任、副行长、行长等职务便利,伙同许超凡、余振东等人,采用办理虚假**套取**资金、占用公司正常还贷资金或直接转款等手段贪污公款美元6221.73万余元、港元3.63亿余元、德国马克146.1万余元,共计折合人民币9亿余元;挪用公款人民币3.55亿余元、港元2000万元、美元1.26亿余元,共计折合人民币14亿余元。

公开报道显示,许国俊于2001年畏罪潜逃,2002年被国际刑警组织发布国际红色通报,后于2021年被从美国强制遣返回国,外逃20年。

余振东、许超凡分别于2004年、2018年被遣返回国,办案机关和****从境内外追回涉案赃款20多亿元人民币。余振东、许超凡两人分别于2006、2021年获刑。

1月31日上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红通人员”屈健玲贪污一案。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5年3月至9月,被告人屈健玲利用其担任****广州市黄埔支行辖属水均岗办事处会计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通过伪造**定期储蓄存单、变造**进账单、伪造**公章等方式,骗取11家单位客户存款共计人民币8700万元。1995年11月,屈健玲在案发后潜逃境外。2022年10月29日屈健玲被越南遣返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