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房过程中,李女士认识了某知名房产中介的店长陈某某。陈某某向李女士推荐了一套房源,李女士认为很符合自己的购房意向。
正在李女士一家犹豫之间,陈某某先是告诉李女士,**已经被卖掉了。不久又称前任买家违约了,只要李女士抓紧付款,承担前任买家的违约金,就能如愿买到心仪的**。
害怕再次错过好房的李女士马上准备支付定金及首付款,可陈某某却说购房钱款不能直接打到房东账户。
因信任其是店长,加上他还提供有房东签字的《不动产买卖定金协议》,李女士便签署协议,并支付了首付130万元至陈某某账户。
没过几天,陈某某又称李女士的首付金额太少,李女士又转账70余万元。钱付出去了,陈某某反复推脱,延后网签时间,还让李女士追加首付。
察觉异样的李女士前往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才得知,该套房产处于网签状态,网签的买家并不是自己。总价300余万的**,李女士已经连拼带凑付给了陈某某208万。李女士立即报案。
原来这套**早在数月之前陈某某就卖给了其他买家。有房东签字的《不动产买卖定金协议》系陈某某自行伪造。陈某某长期沉迷赌博,将骗来的钱款全部用于偿还赌债和消费,在诈骗李女士钱款后,又因抢劫罪被判处刑罚,无法对被害人李女士作出赔偿。
2023年7月,经普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以合同诈骗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连同前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二千元。
文字:张志萍、费璇 漫画:邹勤
本文内容转自《支部生活》
栏目主编:张春海 文字编辑:项建英 题图来源:邹勤 图片来源:邹勤
来源:作者:张志萍 费璇 邹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