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黑龙江:坚决拥护党中央决定


近日,中纪委网站通报中央纪委**监委给予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显刚,黑龙江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海涛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黑龙江省政协党组召开相关会议,坚决拥护党中央决定。

黑龙江省委:坚决拥护党中央决定

《黑龙江日报》9月13日报道,近日,黑龙江省委书记许勤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通报中央纪委**监委给予李显刚、李海涛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

会议指出,中央纪委**监委给予李显刚、李海涛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的坚定决心,充分释放了反腐败斗争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强烈信号。黑龙江省委坚决拥护党中央决定,坚决拥护中央纪委**监委决定,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李显刚、李海涛案件教训,以案为鉴、以案明纪、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坚固防线。要坚守政治忠诚,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牢记“五个必须”,严防“七个有之”,恪守“十个不准”,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遵规守纪的政治自觉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深化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重点领域腐败治理,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更加有力遏制增量、清除存量,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要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从严抓教育、抓管理、抓监督,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从严管好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始终保持清正廉洁政治本色,带头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推进勤廉龙江建设,为高质量振兴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坚决拥护党中央决定

近日,黑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扩大)会议,通报中央纪委**监委给予李显刚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传达学习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坚决拥护党中央决定,坚决拥护中央纪委**监委决定,要深刻汲取案件教训,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受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永康委托,党组成员、副主任贾玉梅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主任杨廷双,党组成员、秘书长韩嘉彬出席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在外地培训学习的党组书记、副主任王永康,党组成员、副主任聂云凌都提交了书面发言材料,表示坚决拥护党中央决定,坚决拥护中央纪委**监委决定;并提出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始终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准绳,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与会同志一致表示,党中央的决定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惩治腐败的鲜明态度,充分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

会议强调,要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把坚持廉洁自律作为终身课题,不断增强道德定力、纪律定力、抵腐定力,永葆共产党人清廉本色。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要着力加强“六大纪律”建设,把纪律挺在前面,从源头上阻断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通道。要以案为鉴,强化忠诚教育,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铁军队伍,建设勤廉人大机关。

黑龙江省政协党组:坚决拥护党中央决定

近日,黑龙江省政协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通报中央纪委**监委给予李海涛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传达学习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部署贯彻落实工作。会议强调,省政协党组坚决拥护党中央决定,坚决拥护中央纪委**监委决定,坚决贯彻落实省委部署要求;要以案为鉴、以事为鉴、以人为鉴,时刻保持警钟长鸣,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黑龙江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蓝绍敏主持会议并讲话。省政协领导徐建国、郝会龙、韩立华、张亚中、邵国强出席会议,马立群、庞达、迟子建、钱福永列席会议。

与会同志逐一作表态发言,在外地学习的省政协领导陈海波、张显友书面发言。大家一致表示,坚决拥护中共中央决定,坚决拥护中共中央纪委**监委决定,坚决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部署要求。中共中央对李海涛的处理决定,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党的自我革命进行到底的坚强决心和坚强意志,充分彰显了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惩治腐败的鲜明态度和一贯立场。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守根本政治方向,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定精神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党纪学习,严明纪律规矩,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把严的纪律、严的要求和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贯彻落实到履职工作始终。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久久为功开展好警示学习教育工作,常怀敬畏之心、常敲思想警钟,保持头脑清醒,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把警示案例的学习转化为加强自我革命的自觉动力,做到对党绝对忠诚老实,保持清正廉洁本色。

李显刚:违规打探巡视信息,违规留存涉密文件

9月11日下午,中纪委网站通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监委对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显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显刚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违规为他人职务晋升调整提供帮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大搞钱色交易;规矩意识缺失,违规打探巡视信息,违规留存涉密文件;道德败坏;贪婪腐化,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侵吞公共财物。

李显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监察法》《中华人民***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李显刚开除党籍处分;由**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显刚(资料图)

今年3月17日,李显刚被查。

公开履历显示,李显刚,男,汉族,1963年2月生,湖北汉川人,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共产党,**人民大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管理学博士,研究员。李显刚曾在原农业部工作,历任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农民负担管理处处长,农业部农民负担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等职。1999年7月至2000年4月,李显刚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2000年4月至2005年3月,任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正局级秘书。

2005年3月,李显刚前往黑龙江省任省委副秘书长,2008年2月任双鸭山市市长,2009年12月任双鸭山市委书记。2013年12月,李显刚任黑龙江省**秘书长、党组成员,2018年2月起任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直至被查。

李海涛:搞迷信活动,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

中纪委网站9月12日通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监委对黑龙江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海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海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搞迷信活动,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接受宴请、旅游等活动安排,出入私人会所;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人事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安排下属单位报销、支付个人费用,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利益;贪婪无度,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开发、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海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监察法》《中华人民***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李海涛开除党籍处分;由**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黑龙江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海涛(资料图)

公开履历显示,李海涛1963年9月出生,黑龙江巴彦人,自1984年参加工作之后,一直在黑龙江工作。早年他曾任职于黑龙江省计委、经委、经贸委,曾任省经委副主任,2004年起任佳木斯市委副书记、市长,2010年任大兴安岭地委书记,次年任省**秘书长。

2013年,李海涛跻身黑龙江省委常委,任秘书长,此后还兼任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直机关工委书记等职。2016年起,他任黑龙江省副省长,并先后兼任省国资委党委书记、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2022年1月,李海涛任省政协副主席,同年5月,不再担任黑龙江省委常委。

2023年9月16日,李海涛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