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据滨州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滨州市委批准,滨州市纪委监委对滨州市沾化区政协原四级调研员刘林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林昌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财经**,设立“小金库”;贪欲膨胀,骗取公款据为己有;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林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监察法》《中华人民***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滨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滨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林昌开除党籍处分;由滨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