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时报
【环球时报综合报道】提到美国20世纪的黑帮势力,人们往往会联想到臭名昭著的“纽约五大家族”、手眼通天的“黑手党教父”。但其实在距今100多年前,美国所谓的“黑社会”不过是一些街头零散的犯罪分子。真正让美国黑帮“发展壮大”的是1920年至1933年的“大禁酒时期”。贩运私酒产生的巨额利润让美国黑道空前“团结”,一群乌合之众为了共同的利益开始“有组织犯罪”。
1921年美国实施“禁酒令”期间,纽约市警察向下水道倒酒。
据英国《卫报》回顾,1920年1月,美国“禁酒法案”正式生效。当时的掌权者认为,禁酒可以起到“净化城市”的效果,进而解决很多社会问题,但“禁酒令”无法抑制各界对酒水的旺盛需求,反而导致地下非法酒水行业快速形成。
美国本土黑帮团伙因此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之机”,他们本身从事的就是不法生意,几乎没有“入行门槛”。历史学家称,美国帮派在“禁酒令”之前需要攀附腐败政客,以换取保护伞,他们平日里敲诈勒索,非法获利,有时候还直接为腐败政客“干脏活”,“禁酒令”刚刚颁布,芝加哥一列货运火车就被劫持,黑帮分子抢走价值10万美元的威士忌;盘踞在大城市的帮派则提前备好“可供应数周”的存酒。
之后,各帮派雇用经验丰富的酿酒师,暗中经营“地下酒吧”,甚至买通市民,在家中偷偷酿酒供货。帮派经营“地下酒吧”的方式与经营赌场差不多,顾客上门后,门卫一般先透过窥孔观察一番,再决定是否开门。
短短几年间,美国各地的“地下酒吧”大量出现。据历史学家估算,截至1925年,仅纽约市就有上万家“黑酒吧”。一些边境城市,如邻近加拿大的底特律更是成了酒水“走私胜地”,酒贩子挖空心思藏匿违禁品,货车底盘、第二个油箱、车上的暖水壶、购物提篮都是可以装酒水的地方。走海路从英国等欧洲**运酒到美国,利润更是高到令人咋舌,一个“跑船”运送朗姆酒的走私者当时年收入可达10万美元。
美国《历史频道》报道称,酒水从走私到变现有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有时涉及跨州甚至跨国运作,采购、运输、分销、贿赂打点多个环节缺一不可,这就倒逼帮派分子像商人一样思考问题。
美国圣约翰大学**司法专家霍华德·阿巴丁斯基表示,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各黑帮大佬开始坐下来谈判,磋商签订“多边保护协议”,确保违禁品经过他人“地盘”时能畅通无阻。阿巴丁斯基说:“这些动不动就喊打喊杀的暴力分子,现在竟然能坐到一起谈论如何‘和平相处’,这就是有组织犯罪的形成。”他表示,“禁酒令”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没有它,帮派之间几乎不可能如此“协同合作”。
这个特殊的年代诞生了不少黑道“风云人物”,比如绰号“疤脸”的芝加哥黑帮老大阿尔·卡彭,就是靠贩私酒起家,据称他曾每年获利达1亿美元,仅每个月打点警察、政客的贿金就高达50万美元。
由于非法贩酒来钱实在太快,一些帮派竟然开始雇用**和会计师,前者负责为他们钻**漏洞,后者则协助洗钱。
一个名叫乔治·雷穆斯的**在为酒贩子辩护的过程中发现了“禁酒法案”的漏洞,即宗教仪式与医用酒水不在管辖范围。于是他连**都不做了,一口气买下14家酿酒厂,短短几年获利5000万美元。一些会计师会将赃款转到瑞士,“漂白”后投入到其他合法生意。
其实在美国“大禁酒”的十几年中,私酒泛滥的局面根本不受控制。到20世纪30年代,“禁酒令”更是名存实亡。当时有媒体报道称,“10个国会议员里有8个都偷偷饮酒”。1933年3月,罗斯福总统上台后签署一项修正案,放开了中低浓度酒精饮料的销售。同年12月,“禁酒法案”被彻底废止。(刘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