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招远市委原书记王彦博严重违纪违法细节披露。
招远市委原书记王彦博严重违纪违法细节披露。
近日,山东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第二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件,其中提到,2009年2月至2024年1月,王彦博在任烟台市芝罘区幸福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莱阳市委常委、市**党组副书记、副市长,海阳市委副书记、市长,招远市委副书记、市长,招远市委书记等职务期间,接受某集团城建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某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等个人和单位请托,通过“明招暗定”等方式指定中标企业,帮助请托人和相关公司中标,先后多次收受请托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073.18万元。王彦博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7月被“双开”,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公开信息显示,王彦博,1972年1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他曾任莱阳市委常委、副市长,海阳市市长等职,2021年4月任招远市代市长,后任市长。2022年1月,他任招远市委书记,至今年2月22日被查。
王彦博被查2天前,还曾公开露面。招远市**网站显示,2月20日上午,招远全市2024年经济工作会议在龙湖大**召开,会议总结2023年重点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2024年经济工作。身为市委书记的王彦博还出席了会议并讲话。2月19日下午,王彦博还在招远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上主持会议并讲话。
山东省纪委监委7月26日消息,经山东省委批准,山东省纪委监委对招远市委原书记王彦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彦博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在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弃守廉洁底线,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经营活动谋利;违反工作要求,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贪欲膨胀,骗取公款据为己有;目无法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擅权妄为,给**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彦博开除党籍处分;由山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此次和王彦博一同被通报的还有马玉星和王昌涛,他们也曾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受贿上千万。
今年1月16日,山东省委第四巡视组原组长马玉星被查,今年6月被开除党籍。此次通报提到,2011年至2019年,马玉星在任济南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济南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济南市历下区委书记等职务期间,接受山东某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夏某某、**某集团公司下属某工程公司等个人和单位请托,通过向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下属企业或单位打招呼的方式干预项目招标投标,帮助夏某某、**某集团公司下属某工程公司等个人和单位顺利中标项目,并先后多次收受其所送现金、黄金等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100余万元。
郓城县人民**原党组成员、副县长王昌涛2023年7月被“双开”,今年1月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此次通报提到,王昌涛接受青岛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郓城分公司、郓城某建材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实际控制人请托,通过招标代理公司向评标专家打招呼等方式,帮助请托人公司承揽郓城县潘渡镇压煤村庄搬迁建设项目16个标段中的12个标段,先后多次收受牛某某等人所送钱款共计119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