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王先生向长宁区消保委反映,自己在某平台上购买了需二次确认的某**加滑雪场的套票,在驱车前往目的地的途中被告知滑雪场预定失败。双方对于违约责任和损失存在分歧,消费者向消保委投诉。

王先生认为,平台在预订失败后没有及时告知,存在违约行为,主张对方赔偿自己路费、时间耽搁等共计500元。

平台则提供了凭证,显示产品的规则为下单后3小时内会确认有没有抢到资源,若成功,会短信告知并且订单显示“订单已确认”;若失败则会第一时间电话联系消费者。在此案例中,平台客服在**资源确认失败后第一时间联系了王先生,全程在3小时内,而且订单状态显示的是“确认中”。因此,平台认为没有违约,但可以给予消费者100元的补偿。

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调解终止。

长宁区消保委**,本案是较为典型的订单“二次确认”纠纷。上半年,由于旅游市场进一步升温,一些热门景区会采用预约制。各大OTA平台无法确保一定能抢到票,设置了“二次确认”条款,消费者付款后还需要等待平台最终确认。不少消费者对于这种模式不熟悉,认为付款成功即为合同成立,加之平台披露不到位,或者通知不及时,耽误消费者行程从而引发投诉。

区消保委提出5条关于订票的**和建议,请各位消费者查收↓

1、重视条款,尤其是平台退改规则、入园须知、特殊政策等。

2、热门景区普遍采用预约制,务必提前了解预约规则。

3、保留相关凭证,包括订单截图、与客服的沟通记录等。

4、二次确认的订单需关注订单状态,避免影响行程。

5、切勿轻信所谓 “内部渠道”,要通过正规渠道购票。

撰稿:毛奕云

编辑:程 前

责编:王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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