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三亚日报
记者近日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为进一步推动相关企业与个人安全生产水平提升,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执法震慑,该局公布今年以来安全生产领域的6起典型案例。
案例1
海南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工人
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上岗作业案
今年3月7日,根据市水务局移送线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育才分局对海南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经理(委托代理人)制作询问笔录,发现海南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违法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依据相关规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育才分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9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
中建某建设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
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案
今年4月12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在吉阳区某公司的相关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临时雇佣的3名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的人员正在进行电焊作业,存在安全隐患。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依据相关规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7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3
赖某无证经营液化石油气案
今年1月8日,育才生态区住建局联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育才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育才分局、育才派出所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赖某存在未取得燃气经营***擅自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违法行为,其行为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据相关规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育才分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4
江苏某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涉嫌雇佣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工人
进行电焊作业的行政处罚案件
今年1月17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巡查至吉阳区迎宾路某公司相关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临时雇佣的2名未取得特种作业***的人员,正在进行电焊作业,存在安全隐患。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依据相关规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3.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5
深圳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涉嫌雇佣未取得登高特种作业操作***工人
登高幕墙作业的行政处罚案件
今年1月19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在吉阳区迎宾路某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临时雇佣的2名未取得登高特种作业***的人员进行登高幕墙吊栏作业,存在安全隐患。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依据相关规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3.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6
李某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
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案
今年4月9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执法支队联合天涯区住建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公司供气站等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李某驾驶某轻型厢式货车,从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拉载55瓶煤气罐到天涯区某地。经查,当事人李某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中华人民***道路运输证》,违反相关规定。依据相关规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执法支队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 源:三亚传媒融媒体记者 黄世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