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时报
人口老龄化加速,使老年人群的护理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关注。日本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最严重的**之一,早在2005年就进入了超老龄化社会(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即老龄化率超过20%)。此后,长期低位徘徊的出生率和平均寿命的延长,使得日本的老年人口占比愈来愈高。日本总务省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9月15日,日本的老龄化率高达29.1%,再次刷新它的历史纪录,居世界第一。随着日本老龄化程度的加深,空巢老人、独居老人占比不断攀升,体弱多病、失能、失智等需要照护的老人急剧增多。为缓解日益增长的老人照护需求与家庭照护功能不足之间的矛盾,日本通过实施长期护理**制度,试图缓解家庭照护压力,推进照护责任社会化。
1997年,日本颁布《护理**法》。它属于强制性社会**,要求所有年满40周岁以上的人都必须加入。其参保对象分为两类:第1类参保人为65岁及以上的老人,经审核有护理需求的即可全部享受照护服务;第2类参保人为40到64岁的人群,当患有中风、痴呆等15种老年疾病时可申请照护服务。也就是说,只要按要求缴纳了护理**,就可以申请相应的照护服务,而且照护费用大部分由**支付,自身只需负担其中的10%-30%。护理**与****、****共同构成日本应对老龄化问题的三大**支柱。
以《护理**法》为依据,2000年4月,日本正式实施长期护理**制度。为适应持续加剧的老龄化问题及老年人多样化的照护需求,该制度在迄今为止的24年实践中不断调整和优化,其运营特征主要包括以下4点。
第一,日本**发挥主导作用。日本明确将长期照护服务纳入公共服务范畴,不仅给予财政支持,而且负责运营管理。从长期护理**费的来源看,参保人只需缴纳50%的**费,其余50%由日本**出资,其中中央**负担25%,都道府县和市町村各负担12.5%。除了资金支持外,日本市町村等地方**还担负运营责任,负责对相关**服务机构的照护服务资格进行审查和监管等工作。
第二,照护服务机构多元化。日本建设了相当数量的照护服务机构,替代家庭为老年人提供照护服务,成为长期护理**制度的重要支撑。而且,在发展过程中,将民间企业等营利性机构引入护理服务体制,与非营利机构共同构成家庭照护市场。营利性机构的参与,既提高了**服务市场的竞争性,也提升了服务质量和效率,实现了照护服务机构的多元化。
第三,照护服务项目多样化。日本长期护理**制度在对申请照护服务进行资格认定时,会区分需要支援者和需要照护者,然后再根据不同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内容。需要支援者属于预防服务,旨在加强对老年人失能的预防,提供照护预防服务。需要照护者属于服务给付,需要提供机构照护和居家照护。前者是入住护理老人保健设施等,后者则包括随时对应型、夜间对应型、老年认知症对应型等上门照护服务。
第四,积极构建社区综合照护体系。为保障长期护理**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减轻**财政负担,满足老年人居家**的需求,日本积极构建以社区为依托,由**、照护、预防、居住、生活支援等构成的社区综合照护体系。该体系在重视护理预防的同时,着重强化**服务与长期护理服务的深度融合发展,以满足老人居家**和护理服务需求。同时,设立社区综合援助中心,以定期召开社区护理会议的方式综合应对社区内各种**问题。
过去24年,日本的长期护理**制度在破解老年照护这一难题上发挥着突出作用,基本实现了老人照护责任主体的社会化。但是,随着少子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该制度的运营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例如,在少子化加剧、劳动力短缺问题愈发严重的背景下,护理人员严重不足导致劳动强度加大,虐待老人的现象,甚至因“老老照护”引发的“照护杀人”悲剧都曾出现。迫在眉睫的现实是,日本面临严峻的“2025问题”。2023年,日本80岁以上人口占比首超10%,针对高龄老人的护理负担加重。2025年,日本“团块世代”(出生于战后第一次婴儿潮1947-1949年间)约800万人将集中步入75岁以上高龄老人的行列,届时护理需求激增,照护问题将是日本**面临的一项更为严峻的挑战。(作者是天津社会科学院亚太合作与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天津市**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天津社会科学院基地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