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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网金融综合报道】近日,司法部在其官方网站上正式发布了一项重要通知,联合财政部、**证监会共同起草了《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各界意见。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在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过程中的服务行为,提升市场透明度和公平性,保护投资者利益。


征求意见稿的核心内容之一,便是明确规定了中介机构的服务收费不得与IPO结果直接挂钩。具体而言,证券公司从事保荐业务及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业务时,虽可按工作进度分阶段收取服务费用,但这一费用的收取与否及具体金额,必须独立于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的结果。这一规定直击当前市场痛点,旨在消除因利益捆绑可能导致的道德风险和行为扭曲。

据多位投行人士透露,当前IPO业务中,券商的收费模式普遍以企业成功上市为前提,项目前期的股改咨询、前期辅导等费用往往难以覆盖高昂的人力成本。一旦企业上市失败,券商往往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这也促使券商在保荐过程中不遗余力地推动企业上市,即便有时可能忽略了项目的真实质量和风险。

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无疑为这一现状带来了变革的曙光。业内专家指出,剥离服务费用与IPO结果之间的直接联系,将促使券商在推荐保荐项目时更加审慎,更加注重项目的长期价值和潜在风险,而非仅仅追求短期的上市成功。这不仅有利于提高资本市场的整体质量,也有助于构建更加健康、可持续的投融资环境。

然而,也有声音表达了对于新规定执行细节的担忧。特别是关于如何界定“工作进度”的标准,以及如何确保新规定得到有效执行而不被规避,成为了业界关注的焦点。对此,有专家建议,应进一步细化工作进度的划分标准,建立公开透明的评估机制,同时加强监管力度,确保新规定能够真正落地生根。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明确禁止地方各级人民**以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结果为条件,给予发行人或中介机构任何形式的奖励。这一规定旨在消除地方**在推动企业上市过程中的不当干预和利益输送,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长期以来,部分地方**为了吸引企业上市、提升地方经济指标,往往给予企业或中介机构丰厚的上市奖励,这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市场行为,也滋生了腐败现象。

总的来看,《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在规范IPO中介服务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通过明确服务收费原则、禁止上市奖励等措施,有望从根本上改变当前市场中的不良风气,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未来,随着新规定的逐步完善和落地实施,我们有理由相信,我国的资本市场将更加成熟、更加公平、更加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