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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儋州一无业男子曾某某以可以帮助“托关系”办理入职手续为由,对多人实施诈骗,被儋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经儋州市人民**审理,认为儋州市检察院的指控成立,提出的量刑建议适当,全部予以采纳,认定曾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90000元。
经查明,2023年1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曾某某为了获取非法利益,采用虚构事实的方式,谎称自己能够办理入职医院手续,先后以介绍工作需要相关费用为由骗取被害人何某、陈某等人的钱财,何某、陈某等人出于对曾某某的信任,又陆续介绍他人给曾某某办理入职。曾某某以此种方式共对10名被害人进行诈骗,共骗取人民币394000元。2023年11月18日,曾某某在其家人劝导下投案。
儋州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曾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共计人民币394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责任。儋州市人民**经开庭审理,于7月3日作出前述判决。
商报全媒体椰网/海拔新闻APP记者 黄桂风 通讯员 胡晴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