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半岛晨报

“饺子吃一半吃出根绳子

太恶心了!”

8月9日市民赵先生在普兰店区

西工路一家饺子铺

点了一份9.9元的

白菜猪肉馅饺子

没想到吃出了疑似绳子的异物


饺子中疑似吃出绳子

8月9日晚上七点多,市民赵先生走进位于普兰店区西工路的一家饺子铺,点了一份9.9元的白菜猪肉馅饺子和一瓶饮料,一共花费了12.9元。饺子吃到一半,赵先生突然感觉咬到了异物,吐出来一看,发现是一截手指长短的疑似绳子的物体。

“饺子是白菜猪肉馅的,我怀疑是不是把捆白菜的绳子一起包进去了。”赵先生说。

赵先生表示,当时他找来一名店员告知情况,没想到对方第一个动作是将疑似绳子的异物拿走准备扔掉,自己连忙阻止。

“顾客吃出异物,服务人员的第一反应不是道歉或者解决问题,而是要‘销毁证据’,这样的处理方式让我很不满意。”赵先生当场提出三倍赔偿的要求,但店员没有同意。

顾客投诉要求赔偿1000元

根据赵先生提供的现场视频录像,记者看到,视频中赵先生提出异物是在饺子中吃出来的,对此店员并无异议;赵先生又提出三倍赔偿,但店员表示只能退掉这份饺子的钱或者给赵先生再煮一份饺子。

赵先生没有接受店员的处理办法,离开了饺子铺。事后,赵先生认为店方给消费者造成损害后,缺乏服务意识,给出的解决办法也缺乏诚意,于是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要求店方赔偿1000元。

店方表示愿意退一赔十

8月15日,记者联系到这家饺子铺的经营者王先生。王先生表示,因为事发时顾客赵先生所处位置是店内摄像头的视角盲区,所以无法确认当时的确切情况,而且店员的说法和处理办法并不能代表店方意见。

“了解相关情况后,本着对顾客负责任的态度,我们愿意向顾客诚挚道歉,并且按照饺子价格退一赔十。”王先生说。

王先生告诉记者,此前自己已经联系过顾客提出了退一赔十的解决方案,但顾客坚持索赔1000元,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接到投诉后,相关监管部门来过后厨对饺子进行抽查,检查了200个也没有发现异物。”王先生表示,不管顾客在饺子中吃到异物是否是极小概率事件,自己都只能等待相关监管部门给出处理意见。

涉及食品安全

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

按照一千元进行赔偿

那么,消费者赵先生要求店方赔偿1000元是否合理呢?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辽宁宏展**事务所主任**刘万昕。刘万昕表示,根据《中华人民***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因此,此事件中如果证明消费者确实从饺子中吃出异物,且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的情况下,消费者要求1000元赔偿是合理的。

刘万昕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遇到食品异物纠纷时,要第一时间保留相关证据。消费者可先自行与商家或生产厂家协商维权,如协商不成,消费者可拨打全国统一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12315,向消协或有关监管部门投诉。如果通过以上途径依旧无法解决,消费者可以到**起诉进行维权。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 毕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