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发布

今日

从成都住建获悉

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住房改善需求

自2024年8月16日起

成都市将开展住房“以旧换新”工作

具体内容如下

一、大力支持企业积极广泛参与

(一)鼓励房**开发企业积极参与新房、存量房交易联动,对“以旧换新”的购房人按照市场化原则予以形式多样的激励或补贴。

二、充分发挥协会规范引导作用

(二)市房**行业协会搭建住房“换新购”平台,建立线上线下联动机制,发布参与企业、机构及项目等信息,畅通房**开发企业、房**经纪机构、购房人等主体信息沟通和交流合作渠道,引导房**开发企业给予购房人延长认购期3个月等“放心买”服务,倡议房**开发企业、房**经纪机构共同分担住房“以旧换新”交易费用。

三、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三)支持各区(市)县**(管委会)采取多元化方式进行拆迁安置,鼓励通过“房票”形式推动住房“以旧换新”。

(四)支持各区(市)县**(管委会)在2024年12月31日前,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6个月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后12个月内出售原自有住房的购房人,通过给予财政补贴(包括定额补贴、全部或部分契税补贴、增值税补贴)、发放消费券等形式鼓励住房“以旧换新”,具体标准、执行时间由各区(市)县自行确定。

(五)对于出售自有住房并在6个月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认定为首套房。支持商业**按认定的客户住房套数办理个人住房**业务。

(六)在2024年12月31日前,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6个月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申请住房公积金**的,双缴存人家庭最高**额度调整为90万元,单缴存人家庭最高**额度调整为50万元。

(七)推进存量房交易资金跨**、封闭式监管,进一步畅通二手住房交易“带押过户”。

来源 | 四川发布客户端综合成都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