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网

8月15日消息,据天眼查**诉讼信息显示,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因被告闫某未履行致歉义务,近日向北京互联网**申请强制执行。该案涉及特斯拉与闫某之间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已正式公告案件判决书的主要内容。


公告显示,被告闫某在微博上拥有高度影响力,其微博账户主页认证为“资深**达人”、“微博2020十大影响力**大V”,拥有粉丝数高达362万。

在2021年4月,闫某在转发他人微博时,发布了“特斯拉终于有公关投放了~学会了**互联网十年前的玩法,雇水军”的言论,这一行为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争议。

在审理过程中,**认为,虽然特斯拉作为国内知名企业,应当对于社会评论和舆论监督负有一定的容忍义务,但闫某在发表上述言论时,仅凭主观推测和照搬他人言论,未能尽到必要的信息核实义务。这一行为不仅突破了舆论监督的客观限度,而且事实依据明显不足,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进一步指出,如果纵容闫某的这种行为,将会对社会诚实信用风气造成损害。因此,**最终认定闫某的上述言论构成了对特斯拉名誉权的侵犯,并判决闫某向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