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充分发挥超大规模且极具增长潜力的“大国优势”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式现代化的决定》(简称《决定》),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指明了方向。《决定》明确了15个方面的60项任务,其中在3个方面直接部署了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点任务,分别是第6项: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第19项:完善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制;第20项: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这是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应当重点把握的要点。

第一,要加快推进区域市场一体化。市场是全球最稀缺的资源,要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关键在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充分发挥超大规模且极具增长潜力的“大国优势”。

对于长三角而言,建议重点抓好三个方面。一是要促进要素自由流动。打破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数据等要素跨区域流动的藩篱,以市场化手段推动要素的高效配置。特别是在数据要素方面,要结合数字长三角的建设,推进算网深度融合,积极构建长三角统一的数据交易市场和算力交易市场。二是要探索市场规则统一。特别是随着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的不断涌现,许多前沿领域的市场规则会出现空白,需要长三角率先实践,为全国进行探路。比如在低空经济领域,上海、南京等地都在探索打造三维数字地图,能否进一步加强协同,探索形成标准化的低空地图体系?三是要充分挖掘市场潜力。当前长三角在推动首台(套)应用、开展企业数字化诊断服务等领域,都将本地化作为政策支持的前提条件,但是毕竟单个区域的场景资源有限,导致很多初创型、成长型的企业难以得到有效支持,从而跨越从技术到市场的“死亡陷阱”。长三角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先行探索首台(套)互认共享机制,探索建立长三角场景联盟,不断丰富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内涵。

第二,要构建跨行政区合作发展新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强调了6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其中之一就是要加快完善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决定》再次强调,要健全东部地区加快推进现代化的制度和政策体系,完善区域一体化发展机制,构建跨行政区合作发展新机制。

建议长三角抓好3个方面。一是重点领域的跨区域合作机制。比如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已经成为长三角的共识,在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发展方式创新等领域,如何进一步加强协同?再比如在利益分享机制方面,长三角如何更好运用成本共担、收益共享的市场化机制,让各方拥有一个良好的切分蛋糕的预期,继而合力做大蛋糕?二是重点区域的跨区域合作机制。长三角要进一步探索多元化的跨区域合作机制,特别是一体化示范区要努力在跨省域高新区建设、激发示范区开发者联盟活力等方面取得突破,虹桥国际开放枢纽要努力在提升能级和辐射能级等方面取得突破。三是重点平台的跨区域合作机制。长三角在产业、科创、开放、数据等领域拥有众多的平台,要进一步引导平台之间的合作以及不同类型平台的跨界融合,促进科创平台与19个产业链联盟之间的协同协作,形成更多的化学反应。

第三,要推进都市圈同城化发展。《决定》明确,推动形成超大特大城市智慧高效治理新体系,建立都市圈同城化发展体制机制。长三角拥有1个大都市圈和5个都市圈,内部已经形成了相对紧密的联系,比如上海大都市圈着力推进沪苏、沪嘉的同城化发展,南京都市圈着力推进宁镇扬、宁马一体化发展,杭州都市圈着力推进杭绍同城化发展,合肥都市圈着力推进合六同城化发展等。

下一步,建议长三角重点抓好三个方面。一是加快完善同城化的交通体系。比如上海大都市圈现有的“1+8”范围中,在今年沪苏湖高铁开通后,还有沪甬、沪舟甬之间尚未构建1小时通勤圈。同时,对于都市圈内部的市域(郊)铁路,也要探索建立统一的运营体系,真正形成“一张网”。二是加快完善同城化的产业体系。围绕都市圈内部的共性产业链,探索建立联合链长制,更好助力产业分工与布局。比如近期成都都市圈就成立了成德眉资同城化科创母基金,重点围绕建圈强链细分领域以及德阳、眉山、资阳区域主导产业对科创类项目进行资金支持,已经进行了很好的探索。长三角的都市圈可以积极复制推广,着力破解有“群”无“链”的瓶颈。三是加快完善同城化的服务体系。兼顾市民服务与企业服务的便利化,积极复制苏州城市航站楼、前置货站等经验,更好发挥中心城市的服务辐射功能。

(作者系华略智库主管合伙人、首席内容官、长三角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