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洗澡时发现摄像头,男房东被处十日行拘,律师:目前披露证据尚未证明构成犯罪

来源:潇湘晨报

8月13日,上海广播电视台《案件聚焦》栏目报道了一起法院判决。

30岁出头的女生小李,于2021年和男房东合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偶然间一次洗澡时她竟然在卫生间窗台上发现了一个摄像头。事发后她立即报警,公安机关对房东徐某作出了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回想起来,当初这个房东对外招租的要求还写着女生优先。后来小李因为这件事情备受煎熬,被诊断为重度焦虑、重度抑郁。于是她将男房东徐某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女子和男房东合租一年后,

洗澡时发现摄像头

来沪打拼的小李从2021年起租住了一间位于闵行区的房屋,这套房屋两室一厅,小李租住其中一间,男房东徐某住另一间,月租金1600元。

闵行区人民法院法官沈会川告诉记者:徐某在租房信息上写了是合租,并且是女性优先。徐某说是因为他经常出差,希望找一个爱干净的人,由于女性比较爱干净,所以他找的是女性优先。

然而,合住了将近一年半后,小李在一次洗澡时偶然发现窗台上有亮光,拨开窗帘后,竟看见了一个微型摄像头正对着自己偷偷拍摄。

小李十分惊恐,立刻报警,之后,公安机关对徐某作出了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女子患重度抑郁,

将房东告上法庭

原告小李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表示,小李回想起每次洗澡前后,房东徐某都会借故上厕所,在她洗澡之前会去一趟,洗完澡之后被告又会借故去一趟,小李感到心里非常恐惧和害怕。

小李细思极恐,一段时间里身心备受煎熬,总觉得有人窥探自己,就医后被诊断为重度焦虑、重度抑郁。小李的精神状态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生活,于是将男房东徐某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法庭上,沈会川法官询问了被告徐某安装摄像头的情况。徐某表示,家中曾经养狗,因此两三年前购买了这个摄像头,不过之后就一直闲置着。徐某始终否认曾偷拍过原告小李,也没有看过拍摄内容,他还认为小李的抑郁症病情是伪造的。

不过,徐某的辩解却和此前在公安机关的口供自相矛盾。笔录显示,徐某承认自己偷拍租客是为了满足自己病态的私欲。

闵行区人民法院法官沈会川表示,被告是有预谋地实施了偷拍行为,情节非常恶劣,法院审理后认为已经严重侵犯了原告小李的隐私权,因此对小李要求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赔偿酌情作出了支持。

最终,闵行法院判决被告徐某赔偿原告小李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等25000余元。

法官同时表示,根据公安机关查明的事实,被告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已经接受了行政处罚,不过由于没有充分证据表明被告对拍摄到的录像进行了传播或者扩散,因此尚未构成刑事犯罪。

8月14日,潇湘晨报记者注意到,此起判决引起众多关注的同时,还有网友提出疑问:对男子的处罚是否过轻?记者随后就其中法律问题咨询了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副主任刘研律师。

律师:

目前披露的证据尚无法证明男房东行为涉嫌刑事犯罪

一、男房东受到行政处罚及进行民事赔偿的法律依据各是什么?有网友疑问是否处罚过轻,如何理解?

刘研: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从《治安处罚法》上,男房东的行为属于偷窥、偷拍他人隐私的违法行为,依法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被处以行政处罚。

从《民法典》人格权侵权的角度上分析,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等行为都属于民法上侵害他人隐私权行为。本案男房东的行为显然侵害了女租客人格权中的隐私权,就涉及到对他人的侵权责任,特别是对他人造成损害赔偿,如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对于男房东偷拍的录像,无论其保存与否,只要他未进行传播,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就不构成刑事犯罪,是涉嫌行政处罚的行为。

关于处罚是否过轻,其中一个核心问题在于,该男房东一直称自己用这个摄像头是为了监控宠物,不承认偷拍。另据目前发布判决内容,没有相关证据说明了他是否为长时间偷拍、他偷看偷拍的次数是多少,无法明确事件的严重程度。也没有证据证明被告对拍摄到的录像进行了传播或者扩散,尚未构成刑事犯罪。

刑事处罚涉及到人的自由和生命,我们对刑事证据的认定标准是非常高的。必须要有足够的证据排除所有的无罪合理怀疑才能定罪,这是对人的自由和生命的尊重。

二、哪些行为会让此事上升至刑事犯罪?会面临什么刑罚?

刘研:从刑事犯罪的角度来说的话,必须要证明这名男房东实际偷窥偷拍后,还把视频上传了网络。刑事犯罪的证明标准较高,需要完整地证明实际偷看过程,包括偷看的次数以及上传网络的证明。这些证据掌握后才能对当事人进行定罪量刑。

从民事的角度来说的话,民事诉讼中存在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若法官推断现有的证据足以达到相应的证明力,就可以进行判决,这反映了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区别。

三、在面临相似情况时,受害人最好如何维权?

第一,如果发现被偷拍,需第一时间报警。注意不要声张,巧妙报警以后,一定要保护好证据,让公安机关第一时间控制证据,防止偷拍者对证据进行破坏和删除。

第二,要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如果发现被偷拍、偷窥,作为受害者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不要刺激对方,第一时间去报警并取得相应的支持保护,以防对方对自己进行暴力侵袭。

第三,拿到自己受到侵害的证据以后,交由公安机关进行锁定,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提供相关线索,比如在这个案件当中,女生提供租房的信息等。

第四,如果对自己造成了身心损害,需立即就医。比如在这个案件当中,受害者遭受了精神创伤,就应第一时间到医院寻求心理治疗。治疗产生的损失,都可以向侵害方要求正当赔偿。包括受害者在这种人格权案件当中产生的律师费,都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最后,从生活的角度来讲,不管男女,都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的隐私。在不明场合或是一些可能会涉及隐私暴露的场合,一定要时刻注意观察周围环境,保护好自己的隐私,做好自身必要防护。

来源 | 潇湘晨报、上海广播电视台《案件聚焦》

记者 | 吴陈幸子 实习生 | 张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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