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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小两口拌嘴本是小事,可用暴力解决矛盾只能让另一半伤透心。8月14日,记者从凤台县人民**顾桥法庭了解到,肖玲多次遭到家暴,虽然是第一次向**提起离婚诉讼,但**审理查明案件事实并结合证据认定,还是最终判决准许离婚。

2008年,肖玲与陈南自由恋爱相识,婚后育有一子一女。2022年12月,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陈南对肖玲实施殴打,致肖玲受伤,后经治安调解处置。2024年1月,陈南向肖玲出具《保证书》一份,载明“本人陈南,保证以后好好过日子,如再有家暴,肖玲离开这个家……”。2024年3月,在浙江慈溪务工的陈南与肖玲因夫妻感情问题又产生纠纷,陈南再次动手殴打了肖玲,并导致肖玲住院,慈溪市**局出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至此,肖玲与陈南从2024年3月起即分居两地务工,双方子女随陈南父母生活。

**受理了肖玲提出离婚诉讼后,法官多次联系陈南开展调解工作,对其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和劝导,陈南在电话中表示自己会认真和肖玲进行协商。但直至开庭之日,二人始终未协商一致,陈南也未出庭应诉或提交书面答辩状。**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民法典》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应当准予离婚。经法庭调解双方无和好可能,遂作出准予肖玲与陈南离婚的判决。(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大皖新闻记者 张安浩 通讯员 杜明 陈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