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晚间,鹿山新材(603051.SH,股价23.35元,市值21.79亿元)公告,对7月5日所发布的向下修正“鹿山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进行补充说明。
鹿山新材此前公告称,董事会提议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而根据最新公告,经公司综合考虑行业经济环境及未来发展预期,下修的转股价格预计为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的100%~150%。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鹿山新材审议上述议案的股东大会将于7月22日召开。
鹿山新材此前发行的可转债于2023年4月27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鹿山转债,代码113668),发行数量为524万张,发行规模为5.24亿元,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3年10月至2029年3月,初始转股价格为59.08元/股。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占发行总量的99.9790%。
7月10日,鹿山新材公告,预计今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000万元到4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实现扭亏为盈。
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