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7月11日,欧盟对外行动署发言人就南海仲裁案裁决出台八周年发表声明,称裁决是和平解决南海争端的重要里程碑,仁爱礁位于菲律宾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内等重要裁定对各方具有**约束力,强调各方应尊重并履行裁决,维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赋予的自由与权利,特别是航行和飞越自由。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欧盟不是南海问题当事方。欧方声明罔顾南海问题的历史经纬和客观事实,公然为菲方侵犯中方主权站台背书,不利于地区和平稳定,是极不负责任的。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已向欧方提出严正交涉。

中方在南海仲裁案问题上的立场是一贯、明确、坚定的。仲裁庭违背“**同意”原则,越权审理、枉法裁判,严重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一般国际法,所作裁决是非法的、无效的。**不接受、不承认该裁决,不接受任何基于该裁决的主张和行动。

当前,在**和东盟**的共同努力下,南海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各国依法享有的航行和飞越自由不存在任何问题。中方正在同东盟各国一道,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积极推动“南海行为准则”磋商,共同维护南海和平稳定,同时也将继续坚定维护自身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坚持同直接有关当事国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通过谈判协商妥处涉海矛盾分歧。

欧方既然口口声声表示要维护南海和平稳定,就应当认清事实真相,秉持客观公正,切实尊重中方权益以及地区**为南海和平稳定付出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