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9日是第七批《支付业务***》(俗称“支付牌照”)有效期届满之日。同时,这也是《非**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以来首批面临续展的支付机构。
该批次中的部分机构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公司已经收到央行的内部指示,但该人员不方便透露具体内容,不过目前公司展业不受牌照到期的影响。
支付机构称展业不受影响
2024年7月9日,是第七批支付牌照有效期届满之日。这是自《条例》正式实施以来,首批面临续展的支付机构。目前业内正在观望人民**对于此次续展的安排。
《条例》提出,根据其能否接收付款人预付资金,分为储值账户运营和支付交易处理两类。而此前我国的支付业务则主要分为网络支付、**卡收单和预付卡业务等三类。
记者从此次面临续展的支付机构了解到,多家机构已经提交了续展申请材料,目前仍在等待人民**统一换发支付牌照。
旧牌照***、新牌照尚未下发,支付机构展业是否受到影响?某机构工作人员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公司已经收到央行的内部指示,但不方便透露具体内容,不过目前公司展业不受牌照到期的影响。
另有机构内部人员透露,公司已经收到人民**分支机构的通知,称人民**总行已经下发新牌照,支付机构需按流程认领。但该人士称,目前还无法确定该牌照是否按照《条例》重新划分业务类型,不排除仅是一个临时过渡方案。
支付产业网创始人刘刚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支付牌照到期暂时不影响支付机构展业。“此时正处于新旧规定交替期间,正常状态的支付机构将不再受有效期影响。”
记者梳理发现,第七批支付机构的首次许可日期是2014年7月10日,彼时该批次共有19家机构获得支付牌照。至今,其中2家的支付牌照已经注销,持有牌照的还剩17家。这17家机构中,有1家的支付牌照已于2019年7月9日到期,将其排除在外的话,本轮支付牌照到期续展的机构还剩16家。
这16家支付机构中,以持有互联网支付牌照的居多,少数机构的业务类型仅限**卡收单或预付卡发行与受理。
业内称退出机制有两种
2024年5月1日,被喻为非**支付“基本法”的《条例》开始正式实施。《条例》规定了非**支付机构设立、变更与终止等需要遵守的规则。为保障《条例》落地实施,**人民**此前发布了与之配套的《非**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已经征询了一个月的意见。
《实施细则》规定,自其实施之日起,《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人民**令〔2010〕第2号发布,以下简称“2号令”)、《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人民**公告〔2010〕第17号)同时废止。
在《条例》正式实施之前,2号令一直是支付行业监管的基础**,支付牌照有效期及续展的规定也正是始于2号令。2号令正式奠定了非金融机构的支付业务许可制度,并规定支付牌照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5年,如果期满时续展成功,有效期再延长5年,以此类推。此后,**人民**通过支付牌照续展审查建立市场退出机制,将不合规机构淘汰出局。
值得注意的是,取代2号令的《条例》并未设置支付业务***的有效期,更未提及续展事宜。与此同时,配套的《实施细则》也未明确有效期及续展问题。因此,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在《条例》的规范体系下,支付牌照可能不再有“续展”这种说法。
不过,《实施细则》明确了新旧规则交替下的过渡期安排:《条例》施行前已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的非**支付机构,应当在过渡期结束前达到《条例》及《实施细则》关于非**支付机构设立条件以及净资产与备付金日均余额比例的规定,过渡期结束达不到规定的,应当终止支付业务。换证过渡期不满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
博通分析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表示,不排除等待12个月过渡期期满后再发布续展结果。
刘刚告诉记者,《条例》正式实施后,支付牌照可能不再有“续展”这一说法。“续展取消后将转为常态化监管,退出机制有两种:一种是机构主动申请注销支付牌照;另一种是监管部门在日常的执法检查中发现符合注销牌照的情况后,会进行相应的处理。”
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