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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时报记者童彤
作为经济全球化、工业现代化、产业高端化和新型城镇化的产物,总部经济历来被视为高能级城市的标配,也是综合竞争力的体现,更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发展总部经济成为各地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举措,去年以来,包括北京、上海、深圳等多个城市都提出了相应的规划。众多城市里,杭州的积极性显得尤为突出。
近日,杭州市**门户网站发布《杭州市人民**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杭州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今年主要围绕拓宽总部企业认定范围、优化完善总部支持政策、衔接落实省级新政等三个方面,迭代升级总部政策2.0版。
2023年,杭州出台“总部经济22条新政”即1.0版本,在全国首创总部企业“星级”培育计划,在全省率先开展总部企业认定,目标是冲击“总部经济一线城市”。
就在不久前,杭州市发改委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杭州首批总部企业及其成员企业以仅占全市0.1%的涉税主体数量,贡献了全市34.7%的规上营业收入和24.3%的税收。全市共有7家总部企业入围世界500强,25家总部企业入围**500强,均位列全国第四,仅次于北京、上海、深圳,超过广州。
眼下升级的2.0版新政,相较于1.0版,在支持政策方面,可以概括为十个大“礼包”,包括企业荣誉、财政奖补、用地支持、用房支持、人才支持、企业便利、企业车牌、为企服务、集聚平台、产业生态等方面,充分体现了总部经济政策的创新性、集成性、系统性。
此外,扩宽了总部企业认定范围,浙江省属、市属和区属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等纳入总部企业认定范围。同时将“总部企业上市主体在杭”的要求,放宽为“上市主体或境内实际运营主体在杭”。
按照规划,到2025年,杭州总部企业数量新增100家以上,百亿级总部企业突破60家以上,千亿级总部企业突破10家以上。到2027年,总部经济发展能级和集聚辐射能力明显提升,构建具有鲜明杭州特色的全国一流总部经济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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